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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训练指导人员考核细则
2012-10-02 00:00  

一、为人师表:文明教学,上班穿好工作服,佩戴上岗证。态度和气,礼貌待人。不在训练区(室)抽烟,不带酒气上班。

二、劳动纪律:坚守工作岗位,按时上下班,因病、因事不能上班均需事先请假以便做好顶替安排。工作时不溜达,不聊天。

三、安全操作:严格执行各工种《安全操作规程》。

四、教学准备工作:认真备课,写好教案,提前检查工、卡、量具是否齐备;机床、设备、电器是否运转正常;提前到岗迎候学生,下班时待学生擦干净机床,打扫完卫生后关好门窗再离开。

五、讲解内容: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时安排表,进行讲解。

六、演示内容: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与规定,认真细心操作、演示和讲解。

七、教学指导方法:应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,理论联系实际,培养学生的“创新”意识,强化学生实际动手能力,增强学生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和信心。

八、讲解思路和条理清楚:指导师傅应把工程训练的内容作为一个整体,系统地、条理地教给学生,语言应言简意赅,幽默风趣,课堂气氛要活跃,能激发学生的实习积极性。

九、操作演示熟练程度。平时须积极演练,必须达到中级工以上的水平。

十、对学生严格要求,按标准全面衡量,不得随意降低标准,评分依据按照《工程训练学生成绩评定办法》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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